对于持“日本人配偶”或“永住者配偶”签证在日生活的人来说,面对离婚或配偶去世,除了精神上的打击,最令人焦虑的莫过于:“我还能继续留在日本吗?”
请放心,离婚或丧偶并不意味着你必须立刻回国。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变更成“定住者”签证,继续在日本安心生活。
今天,我将从行政书士的专业角度,为大家梳理申请变更时的核心要点。
1. 正在日本抚养亲生子女的情况
如果你与日本籍配偶育有子女(亲生子女),且你拥有亲权、并正在日本国内实际履行监护和抚养义务,那么变更为“定住者”签证通常会比较顺利。
关于“亲生子女”: 不仅包括婚生子,也包括经过认知(认领)的非婚生子女。
关键点: 入管局不仅看你是否有亲权,更看重你是否“真实地在日本共同生活并抚育孩子”。如果孩子长期放在母国由老人带,自己不在身边抚养,则很难获得许可。
经济能力: 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或技能,能够独自担负起抚养孩子的开支。
2. 没有子女、或没有亲权的情况
即使没有孩子,也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入管局会综合衡量以下因素,判断你与日本社会的连结深度。
婚姻时长: 一般来说,拥有实质性的正常婚姻生活满3年以上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当然,如果因为遭受DV(家庭暴力)或配偶猝逝等特殊情况,不满3年也可能被酌情考虑。
生计能力: 考察你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或工作技能,在不依赖他人的情况下独立生活。
法治意识: 是否按时缴纳税金、国民年金和健康保险,且没有犯罪记录,这是非常关键的加分项。
日语能力: 具备日常生活无障碍的日语水平,能体现你对日本社会的适应能力。
3. “丧偶”往往比“离婚”更容易获得理解
与离婚不同,配偶去世(丧偶)属于非本人意愿的婚姻中止。因此,即使婚姻不满3年,入管局通常也会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更容易给出留日的许可。
行政书士的特别提醒:
千万别忘记提交报告!
离婚或丧偶发生后,必须在14天内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关于配偶者的届出》。如果漏掉这个手续,可能会对后续的签证变更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离婚后超过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且未进行配偶活动(如分居、不再互相扶助),原有的签证可能会被取消。“等到签证快到期再想办法”往往就晚了,建议尽早咨询并准备“定住者”变更,这才是保住日本生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