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专门办理日本在留資格(签证)的行政書士。
对于想要在日本工作的外国朋友,以及计划招聘外国员工的企业负责人来说,经常会有一个疑问:“在提交签证申请(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时,如果还没有正式签署合同,可以办理吗?”
简单来说:并不一定非要提交那份厚厚的「正式な雇用契約書」。但在申请时,有另一份关键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我就从专业角度为大家解析,如何准备材料才能提高过签率,以及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1. 签证申请时,什么材料可以替代「契約書」?
在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入管)提交申请时,核心在于能否“客观证明雇用条件”。
从法律角度看,不一定非要提交装订精美的「雇用契約書」,提交一份名为「労働条件明示書」的文件同样可以办理申请。
労働条件明示書中必须涵盖的要点: 入管审查官会重点核实以下内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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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 工作职责是否与申请人在大学的专业或以往的工作经历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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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标准: 报酬是否不低于同等职位的日本员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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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期间: 合同的具体起止日期。
只要清楚载明上述信息,即使手里还没有加盖正式公章的合同原件,也可以先行启动申请程序。
2. 降低“拒签风险”的技巧:附加「停止条件付」条款
很多企业会担心:“如果签证没批下来,已经签好的合同该怎么办?”而对于员工来说,如果签证下来前就生效,也可能产生法律上的麻烦。
在实务操作中,我们经常推荐使用带有「停止条件付」的雇用契約。
什么是“带条件的契约”? 简单理解,就是在合同中加入这样一句话:“本合同自政府批准工作许可(签证)之日起正式生效。”
具体来说,可以在合同的“雇用开始日”一栏中这样表述:
「本契約は、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より就労資格の許可を受けた日から効力を生じるものとする。」
通过这种处理方式,万一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签证未获批准,公司和个人都不会受到合同的强制束缚,可以更加安心地进行准备。
3. 入管审查时的“官方判定标准”
根据法務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公开的指导方针,申请「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签证时,申请人与接收企业之间的契约必须具备“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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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的合理性: 入管会参考厚生労働省发布的统计数据,严厉打击薪资设定过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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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的相关性: 合同中注明的“翻译”、“口译”或“工程师”等工作,是否真的符合该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
总之,并不是“有份合同就行”,还需要配合事業計画書等材料来证明“这份工作是真实存在且必要的”,这才是拿证的捷径。
4. 常见问题答疑 Q&A
Q1. 只有「内定通知書」也可以申请签证吗?
A1. 可以。 但前提是内定通知书中必须详细写明“薪资”、“工作地”、“工作时间”和“业务内容”。如果信息不全,建议另外准备一份「労働条件通知書」。
Q2. 合同签署后,如果工资发生了变化会有影响吗?
A2. 原则上,如果实际情况与报送给入管的内容不符,可能需要重新审查或办理变更手续。 特别是如果实际工资低于申请时的金额,极易被怀疑为“虚假申请”,请务必慎重决定合同内容。
Q3. 从「アルバイト」转为正式员工,能直接用以前的合同吗?
A3. 不行,必须重新制作。 「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是针对专业性工作的签证。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你是作为执行高度业务的正式员工、而非「アルバイト」身份的“新劳动契约”。
总结:如何确保顺利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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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正式合书,有労働条件明示書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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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在签证批下来后再使合同生效,请加入停止条件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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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和业务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入管的指导标准。
签证申请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有时文书上的一个用词不当就可能导致结果截然不同。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材料是否合规,建议尽早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