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日本不小心黑下来(overstay),结果被強制送還(退去強制)了……”“虽然目前还处于被拒绝入境的期限内,但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无论如何都想再回日本……”
有类似这种深度烦恼的外国朋友和家属其实并不少。原则上,违反了日本法律(入管法)规定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是无法再次踏上日本土地的。
但是,如果你有无论如何都必须入境日本的“特殊情况”,日本其实有一种例外允许入境的机制。这就是上陸特別許可。
在这篇文章中,深耕日本在留資格(签证)领域的专业行政書士,将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拆解上陸特別許可的运作机制、哪些情况有望获批、具体条件以及实际案例。
1. 什么是 上陸特別許可?(通俗易懂的解答)
按照法律的常规政策,对于那些本应被“拒绝入境”的外国人,日本出入境管理的高层——法務大臣会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进行酌情考量,网开一面地做出“虽然按规定不行,但鉴于你的特殊情况,特别允许你进入日本”的例外决定。这就是上陸特別許可。
通常情况下,过去因非法滞留等原因被强制遣返回国的人,几年内会被禁止进入日本。这段期间在法律上被称为“拒绝入境事由”或“拒绝入境期限”。
然而,人生的剧本各不相同,割舍不掉的家庭羁绊更是人之常情。因此,日本法律并没有一刀切地把所有人拒之门外,而是针对那些确实需要“人道主义关怀(出于同情和关爱去帮助身处困境之人)”的个案,给予这种特殊的许可。
不过请务必注意,这完全是属于“例外中的例外”的裁量决定(也就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的单独判断),绝非只要申请就人人都能拿到的福利。
2. 所谓的“拒绝入境期限”究竟是多久?
为了更好地规划未来,首先了解自己“还有几年无法进入日本”至关重要。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公布的数据,根据过去的违规性质不同,被禁止入境日本的期限具体划分如下:
| 违规或处分内容 | 无法入境日本的期限(拒绝入境期限) |
| 收到出境命令并自费回国(初犯) | 1年 |
| 被退去強制(強制送還)(初犯) | 5年 |
| 过去有2次以上被退去強制或收到出境命令 consultation的记录 | 10年 |
| 因違反日本或海外法律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监禁(含缓刑) | 永久(无期限) |
当处于上述期限内的外国人,因为想回日本与家人团聚等原因尝试再次入境时,就会涉及到上陸特別許可的申办程序。
3. 获取 上陸特別許可 的核心关键点
在入管的审查过程中,审查官主要看重哪些方面呢?基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开发布的基本方针和指导原则,最核心的两点就是:“无论如何都必须前往日本的人道主义理由”以及“日本家属的实际状况”。
具体而言,入管会将以下加分项(积极因素)和减分项(消极因素)放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估:
容易获得好评的加分项(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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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是日本人,或者父母、子女作为永住者在日本生活,双方有着极高的团聚和共同生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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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亲自抚养留在日本的亲生骨肉(未成年且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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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且离开日本后已经过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容易导致拒签的减分项(消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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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曾多次反复非法就业,或者曾使用假护照企图蒙混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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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有多次被退去強制的记录,被认定为无视日本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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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及毒品犯罪或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并受到法律惩处。
简而言之,如果仅仅是抱着“想去日本打工赚钱”的目的(纯粹的就业目的),是绝对不可能拿到这个特殊許可的。只有当涉及到“家庭被迫分离”、“为了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等在人道主义层面上无法被忽视的理由时,才是促成许可的必要条件。
4. 实际获批的真实案例(案例分享)
那么,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拿到許可呢?接下来为您分享两个经过通俗化处理的真实成功案例:
案例①:因疏忽导致在留卡过期的孩子
有一个7岁的外国籍孩子。这个孩子原本拥有在日本生活的权利(在留資格为定住者),在留カード也拿在手里。后来,他跟随父母回了老家,结果在老家待了1年以上都没有回日本。
按照日本的规定,如果离开日本超过1年,且没有办理并维持好相应的特殊手续(再入国许可),原本持有的在留資格就会宣告失效。因此,当这个孩子准备回日本时,他的在留カード已经失效了。
原则上,这种情况是无法入境的。但是,这个孩子的父母目前依然作为永住者在日本合法且稳定地生活着。让一个7岁的孩子只身一人留在母国是完全不现实的。出于“家庭应当在日本共同生活”的强烈人道主义考量,入管最终对这个孩子网开一面,签发了上陸特別許可,孩子得以顺利入境与父母团聚。
案例②:黑下来回国后,生下了日本籍宝宝的母亲
一名外国女性在日本滞留期间,因为签证过期变成了オーバーステイ(非法残留)。在此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日本男性并私定终身,但随后在入管的突击检查中被捕,并被强制遣返回国(退去強制)。
按规定,她5年内不得进入日本。然而,在她回到母国后,顺利生下了她与那位日本男性的结晶。
新出生的宝宝拥有日本国籍(是日本人)。此时,父亲在日本苦苦等待,而母亲和哺乳期的婴儿却被滞留在海外。入管在审查时,高度重视“新生儿的幸福与利益”以及“家庭团聚的合法权利”。最终,基于深厚的人道主义考量,入管向这位女性发放了例外中的上陸特別許可,让她能够带着孩子回到日本的家中。
5. 获批后的注意事项与入管的事前联络
即便您的审查进展顺利,也成功拿到了签证,这并不意味着在抵达日本机场时就能像普通旅客一样自动通关。根据现行的运营规则,曾被列入拒绝入境名单的人员在登机前往日本前,必须提前向预计降落的机场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报备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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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日本的具体时间(航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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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入境的机场(如成田机场、羽田机场、关西机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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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搭乘的航空公司名称及航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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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机场以及中转机场(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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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日本机场接机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机场的入境检查场会根据过去的违规记录进行非常谨慎的现场面谈和核实。为了确保通关手续顺畅无阻,在出发前将这些航班信息准确传达给入管,是整条复日之路上至关重要的最后一步。
6. 大家最关心的 Q&A 问答环节
这里整理了想要申请上陸特別許可的朋友们最常遇到的3个高频疑问。
Q1. 我以前因为黑下来被遣返回国了,现在和日本人结婚的话,能马上回日本吗?
A1. 不能,绝对没有“只要结婚就能自动立刻”回日本这回事。
入管会对“婚姻的真实性”(即是否是真正的恋爱结婚)进行极其严苛的审查。因为有过违规先例,极易被怀疑是“为了入境而进行的跨国假结婚”。此外,您离开日本的时间长短(通常需要过去几年时间)以及是否在母国安分守己、深刻反省也是考核的重点。您需要准备海量的交往证据、通话记录、合影等客观材料来向入管自证清白。
Q2. 只要日本入管批下了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COE),在机场就绝对不会被拒绝入境了吧?
A2. 遗憾的是,世界上没有100%绝对保证的事。
虽然拿到日本入管局签发的COE,并在当地日本大使馆成功换取了签证后,顺利入境的概率已经高达99%,但最终决定是否放行让你踏上日本土地的,是坚守在日本机场一线的“入国審査官”。如果在机场面对询问时前言不搭后语、回答具有欺骗性,或者事先没有向机场入管提前报备航班信息,依然有可能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请务必谨慎对待每一个环节。
Q3. 当5年或10年的拒绝入境期限过去后,我是不是就不需要办特殊手续,自动就能去日本了?
A3. 并不会自动恢复,入管对你的审查依然会比普通人严厉得多。
即便惩罚期限结束,你过去违反日本法律的“不良记录(黑历史)”依然会永久保存在入管的系统数据库中。因此,并不是期限一到就能像白纸一张的普通人那样轻易拿到签证。你必须提交详尽的书面材料向入管解释:“为什么当年会违法?”、“如今的生活状况如何?”、“本次入境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哪怕期限已过,我们也强烈建议您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做好万全的申请准备。
结语
上陸特別許可可以说是日本政府在严厉的法律高墙下 material,出于对“家庭羁绊”和“人道主义特殊情况”的体恤,而留给广大遭遇变故家庭的最后一条生路。
然而,这条路的通过门槛极高,提交的文书材料怎么写,往往直接决定了最终的成败。你必须学会如何将“内心的深刻反省”以及“必须回日本的迫切理由”转化为例证详实、符合法律审视逻辑的优质书面材料(如経緯説明書),从而打动入管审查官。
作为深耕日本在留資格与VISA领域的专业行政書士,我们至今已成功协助众多家庭解决了复杂的国际婚姻、受挫再入国等棘手案件。
如果您此刻正一个人对着“是不是这辈子再也去不了日本了”的绝望念头叹气,请不要独自承受这份重担。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详述您目前的实际处境。让我们一起规划一条合规可行的复日之路,为您与在日家人的再度团聚竭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