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專門辦理日本在留資格(VISA)業務的 行政書士。
許多在日本生活的海外朋友,在填寫提交給 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入管) 的申請書時,常會在一個地方卡住,那就是 「国籍・地域(Nationality/Region)」 這一欄。
「雖然護照上是這麼寫的,但申請書上怎麼填才正確?」 「如果是台灣出身,該填寫『中国』還是『台湾』?」
事實上,這一欄的填寫方式在 入管法 中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填寫不當,可能會被要求補正資料,甚至導致審查時間延長。今天,我將針對大家容易混淆的幾種情況進行深入淺出的說明。
1. 關於 台湾、パレスチナ 出身者的填寫方式
在諮詢中,來自台灣的朋友提問率最高。直接給出結論:來自 台湾 的申請人,在欄位中填寫 「台湾」 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根據日本法律(入管法),特定區域被視為等同於「國家」的性質。台湾 以及 パレスチナ(ヨルダン川西岸地区 及 ガザ地区)均屬於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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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的申請者:請填寫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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パレスチナ 的申請者:請填寫 「パレスチナ」。
這與日本政府核發的 在留カード 上的標記是一致的,請大家放心填寫。
2. 持有 香港、マカオ 護照的申請者
持有香港或澳門護照(SARパスポート)的朋友,除了填寫地區名,還需同時標註其背後的國家名稱,這是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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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請填寫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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マカオ:請填寫 「中国(マカオ)」。
這種以括號標註地區的方式,是 入管 業務中最常見且正確的填寫格式。
3. 英國相關(BNO等)的特殊情況
由於與英國(英国)相關的護照種類較多,填寫時需要格外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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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BNO(英国海外市民) 護照者:請填寫 「英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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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英屬領地(如 バミューダ 等)身分者:即便護照上標記為「British」,仍需在後面加上領地名稱,例如:「英国(バミューダ)」。
請務必核對您護照上的「Nationality」欄位,若標有特定地區名,請務必準確反映在申請書上。
4. 擁有多重國籍(持有複數護照)的情況
對於擁有兩個以上非日本國籍的朋友,原則是:「以本次入境或進行 在留申請 時,實際打算出示(使用)的那本護照的國籍」 作為主國籍填寫。
但是,您也有義務告知 入管 您擁有的其他國籍。請在 「国籍・地域」 欄的空白處,或另用紙張註明您持有的所有其他國籍。日本原則上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對國籍的掌握非常嚴謹。誠實申報是建立審查信用基礎的關鍵。
5. 無国籍 或無法證明國籍的情況
若因特殊原因不具備國籍,或無法提供國籍證明文件,請勿留白,而應填寫 「無国籍」。
實用知識!「国籍・地域」常見問題 Q&A
針對讀者最關心的三個問題,我們整理了以下 Q&A:
Q1:護照正在更換期間,申請書該怎麼填?
A: 原則上,請填寫目前持有(即使已過期但仍在手邊)的護照資訊。如果舊護照已繳回且新護照尚未發放,請在窗口說明情況,並附上證明正在申請新護照的「領取證(受領書)」等文件,以確保流程順暢。
Q2:我不確定自己國籍的日文漢字怎麼寫,可以寫英文嗎?
A: 入管 的申請書原則上使用日文或英文字母(與護照標記一致)填寫。關於國名,通常建議使用片假名(如:ベトナム、ミャンマー)。不需要刻意使用艱深的漢字。
Q3:在留カード 上的國籍標註與護照不同時,該以哪個為準?
A: 「最新的護照」始終是證明您身分的最核心文件。如果您發現 在留カード 上的國籍資訊已過時或有誤,可以在申請簽證時提出變更。建議諮詢 行政書士 等專業人士,確保資料更新至正確狀態。
權威資訊來源(官方 Source)
本文內容係基於以下官方渠道及法令法規彙編而成。如需查詢更精確的規定,請參閱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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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国在留管理庁(ISA)公式サイト 內有 「申請書等の記入方法について」 說明,以及針對各國、各地區的處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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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入管法)第2条第5号ロ 此條文規定了日本將特定區域認定為 「地域」 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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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務省(MOFA)官網 可確認日本承認的外國政府及各地的最新外交現狀。
結語:若對申請感到不安
每位申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擔心「我的情況比較特殊」或是「填錯了會不會導致拒簽」是非常正常的。
在 入管 的審查過程中,細微的填寫失誤有時確實會影響進度。如果您在填寫時感到猶豫,請不要獨自苦惱,建議諮詢專業人士。作為專家,我們將竭誠為您的赴日及在留生活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