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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書士解说:持有资格外活动许可不能从事的风俗营业范围

Kazuto Sato

行政書士 专攻在留资格(签证・永住权・归化申请)及国际离婚相关法律业务。

对于以留学生或家族滞在等在留资格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来说,为了补贴生活费或学费而打工时,必须取得的一项重要许可就是“资格外活动许可”。有了这项许可,便可以在便利店、超市以及普通餐饮店等地进行打工。

然而,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注意事项:“只要持有资格外活动许可,并不是什么工作都可以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参与被严格限制的“风俗营业等”相关行业的就业有着明确的红线。

或许不少人会有这样的误解:“如果在出酒的店铺或夜店里做洗碗、打扫卫生的后勤工作,应该就没问题吧?”然而,即便是不参与接待客人的幕后业务,只要是在法律定义的风俗营业等场所内工作本身,就已经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条件。

本次文章将面向留学生、聘用外国人的企业主,以及希望在日本安心打工的外国人,根据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以及警察庁等官方信息,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详细解说凭借资格外活动许可绝对禁止从事的“风俗营业活动”的具体范围。

凭资格外活动许可不能从事的“风俗营业活动”的具体范围

在《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入管法)及相关法令中,作为资格外活动许可的包括许可条件,明确禁止从事“在经营风俗营业、店铺型性风俗特殊营业或特定游兴饮食营业的营业所内进行的活动……等”。

具体来说,什么样的店铺和营业形态属于对象范围呢?让我们根据法律(即《风俗营业等的规制及业务的适正化等法律》,通常称为风营法等),将其分为7个类别来进行详细了解。

1. 风俗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1项)

这对应的是招待客人并提供游兴或餐饮的店铺。具有代表性的有卡巴莱(Cabaret)、小酒馆(Snack)、有女公关或男公关陪伴的酒吧、咖啡馆等。此外,不仅限于卡巴莱和小酒馆等,还包括以下店铺:

  • 低照度餐饮店:店内照明“在10勒克斯以下”的极其昏暗的咖啡厅或酒吧等(10勒克斯是指勉强能看清报纸或杂志上细小文字的暗度)。

  • 游艺设备营业:麻将馆、柏青哥店(Pachinko)、配备国家公安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游艺设备供客人游玩的营业等。

即使不从事接待客人,仅在厨房负责烹饪、洗碗或担任店内清扫的工作人员,在上述对应的营业所内进行的就业也全部属于禁止之列。

2. 店铺型性风俗特殊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6项)

这也就是所谓的性风俗相关店铺型业务。具体包括泡泡浴(Soapland)、时尚健康浴(Fashion Health)、脱衣舞剧场、情人旅馆、成人用品店等。在这些店铺的工作,无论从事什么职位均一概不被允许。

3. 特定游兴饮食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11项)

这对应的是在深夜(凌晨0点以后等)让客人进行游兴(包括跳舞等)或提供伴随酒类提供的饮食的夜总会、Live Pub以及部分Club营业等。即使是深夜营业的餐饮店,如果伴随着酒类或舞蹈的提供,也属于此类特殊形态的店铺而成为限制对象。

4. 无店铺型性风俗特殊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7项)

这是一种不设立店铺来提供服务的形态。包括出差型或派遣型的时尚健康浴、上门按摩服务(Delivery Health)、成人视频的通信销售业等。

5. 映像送信型性风俗特殊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8项)

这对应的是通过互联网或网络直播等方式,发布、提供猥亵影像或内容的营业活动等。

6. 店铺型电话异性介绍营业(风営法第2条第9项)

也就是俗称的电话俱乐部等,设立店铺并通过电话等媒介中介与异性相识或交往的营业活动。

7. 无店铺型电话异性介绍事业(风営法第2条第10项)

指不设立店铺,利用所谓的双人热线或留言拨号等语音通信手段,中介与异性相识的整体营业活动。

别用“不知道”当借口!违法的严重后果

“不知道那是风俗店”、“觉得只是后台洗碗所以没问题”这类借口,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和警察的调查中是绝对行不通的。如果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条件而在风俗营业等场所工作,本人和雇主双方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 外国人本人的处罚:将构成违反入管法(非法就业、资格外活动违反),可能面临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禁锢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此外,最坏的情况下会被“强制遣返(驱逐出境)”,面临长期无法再次入境日本的风险。

  • 雇主(经营者)的处罚:即便不知道对方是非法就业,如果怠于确认而予以雇佣,也将被追究“外国人非法就业助长罪”。其处罚是非常严厉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 300万日元以下罚金”。

聘用外国人作为兼职员工的经营者或人事负责人,在录用时请务必确认在留卡背面,核对是否有“资格外活动许可”以及“除从事风俗营业等之外”的限制条件。

【读者问答】这些最想了解!常见疑问

Q1. 在女仆酒吧(Girls Bar)或概念咖啡厅(Con Cafe)里,如果只是负责调酒或打扫卫生的后勤人员,留学生也可以去工作吗?

A. 不行,即使不进行接待客人也无法工作。 哪怕只是在柜台外面洗杯子,或者是在营业结束后负责清扫,只要该店铺属于风营法上的“风俗营业”或与其类似的营业(深夜酒类提供餐饮店或无许可的风俗营业等),法律就严厉禁止留学生在此就业。即便店方解释说“我们是女仆酒吧风格的普通餐饮店所以没关系”,在实际经营中触犯风营法的情况,或被警察巡查判定为非法的案例屡见不鲜。如果不知情而去工作,本人也会变成非法就业,因此请务必充分注意。

Q2. 作为便利店夜班员工在深夜工作,需要担心资格外活动许可的限制或风俗营业的问题吗?

A. 如果是普通的便利店,即使在深夜时段也可以完全放心工作。 在资格外活动的包括许可下,在一般的便利店、超市、日式牛肉饭连锁店、居酒屋(不属于风营法上伴随接待的普通餐饮店)等地方打工是获得允许的。不过,无论什么行业,都绝对不能打破“原则上每周在28小时以内(长期休假期间有例外)”的工时限制。如果兼职了多份工作,必须管理好所有工作时间的总和是否控制在每周28小时以内。

Q3. 如果更换了新的打工兼职地点,每次都需要向入国管理局(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申请新的许可或办理变更申报吗?

A. 如果是留学生的一般打工(包括许可),并不需要在每次更换工作地点时重新申请或办理变更申报。 只要获得了资格外活动包括许可(在留卡背面记载着“原则上每周28小时以内·除从事风俗营业等之外”的内容),在许可的范围内(除风俗营业等之外,每周28小时以内),本人可以自由选择新的工作地点并进行工作。不过,在跳槽或兼职时,也请务必由本人确认新的工作地点是否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业,以及工作时间是否在每周28小时的框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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